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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手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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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剑山庄四周被阴森茂密的树林围住,在外人看来,它很庄严宏伟,而且很神秘。

山庄的南北和西面被群山围住,南北两边的官道在东面合并成一条大路,大路可直接通道山庄的一个大院子。这条大路也直通华兴镇。

对于外人来说,走进山庄,就像走入官府世家贵族的深宅大院。

其实,近年来,武林各帮派崛起,导致慧剑山庄在武林中的地位下降了。

但是,慧剑山庄毕竟有百年之久,曾经的辉煌依然还影响到现在,如今还是越洋城方圆几百里内的武林领袖,所以,很多江湖帮派不敢小瞧它,更不敢公然冒犯山庄的人。

慧剑山庄分为五个小庄,即东南西北中,五个庄都是坐西向东,中庄以曾杰为大庄主。

一百年多前,皇尊命平南平南王组建慧剑山庄。为了效忠皇尊,平南王召集衰落的幻剑山庄仅存的几个好手,将幻剑山庄的从北方迁移到南方,才命名为慧剑山庄。

慧剑山庄效忠于皇朝,专心为朝廷笼络奇人异士,一直以来给朝廷出过不少力。

当然,也就从那时起,慧剑山庄更没有原来幻剑山庄的地位了,它几乎完全服从官府的管辖,比皇尊组建的尊武堂的地位低了。

其实,慧剑山庄南迁后,表面看似兴起,在武技上也变得更加没落了,因为仅存的几个高手们不愿南迁,纷纷归隐了。

如今,山庄总人数约五百人,除了五个庄主的家人亲戚及弟子外,还有家丁,佣人,卫士。

长弓是慧剑山庄的佣人,已经在此住将近十八年了,他在慧剑山庄的地位不高,只能做专门巡山的人,称为护林人。

他叫做长弓,那是因为他有一把很长很重的弓,很少人知道他的真实名字,当然,很多人也不想知道他的真实名字。

在山庄里,地位较高的人,都属于山庄的人,而长弓似乎很例外,他也算是慧剑山庄的人,因为他的妻子和慧剑山庄关系亲近。

在四个巡山的人中,他比另外三个巡山人要好得多,因为他有一个让很多人羡慕的家,他的妻子还是当地有点小名气的女侠。

长弓就是这么个人,他喜欢喝酒,也喜欢醉,但他似乎很少喝醉。

他喝酒的时候,就算有人拿刀架在脖子上也不着急,但是有关于女儿的事,不论大小,他都会很关心,宁愿不喝美酒也先处理女儿的事情。

那天,他送走萧直后,就回到了他真正的住处,就是一个很普通的瓦屋。

他喜欢喝醉,喝醉了就睡。或许,是不是喝醉了后,就能忘掉很多事情?没有人问过他,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不是很会喝酒的人,喝好酒配好菜,喝不好的酒配什么菜都行,马马虎虎喝个够就好。

打猎是他的绝活,别人一天能猎到两只野猪,而他比很多人厉害,只要他乐意,一天可以猎到五只。会打猎的人,一般都懂得享受美食,他绝对是其中之一。

他的弓又大又重,他射箭又快又准。作为慧剑山庄的护林人之一,他自然是最优秀的,另外三人大多时候都听他的。

水陆天刚好路过长弓的瓦屋。

都说有缘千里来相会。

其实,很多时候是因为这个世界太小了,所以才让很多人变成有缘人。

水陆天见到长弓时,也是吃了一惊。他没想到这个好爽的男子,居然是慧剑山庄的人。

“真巧,居然又遇上你!”

水陆天微笑,表示友善。

长弓道:“你不蒙面的时候,看起来总比较顺眼!”

水陆天苦笑道:“我是小贼。”

长弓嘿嘿一笑,道:“我在想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闯入慧剑山庄来,那不是你的错,毕竟山庄很大,可是你居然闯到我这破瓦房来,一定有原因。”

水陆天苦笑,道:“两年前,我也曾路过附近,就是没进来。何况,我是一个无名小卒,身上连一个铜钱也没有,那么我不跑到你这里,难道跑去山庄里豪华的房子找吃的?”

“你昨天吃了我半只野鸡,现在又想吃白食?”

“假如能白食,为什么要放弃?”

“你这个人,脸皮厚,虽然有点风流,但也不是伪君子。”

“是,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君子,连小人也算不上。”水陆天苦笑,悠然道:“我是一个无名小卒,在这个世上,本来就可有可无的。”

“将名利置之度外,有英雄好汉的本色。”

“你能这样跟我说话,我想,你绝不是一般的人,还未请教前辈高姓大名。”

“小名长弓,姓肖。”

“前辈过谦了。”

他从长弓的身上,看出了不平凡。

“某就一个粗人,做巡山的,比起你这样的江湖人,怎敢当前辈?”

“昨天我和那小子对话,你虽然一句话也不说,但我知道你绝不是一个普通的猎户。”

“慧剑山庄名动天下,山庄的人不会武功,那岂不是笑话?”

“不是,我从你的举动中,能看出你绝非泛泛之辈,否则,我昨天也不会不出手教训那小子。”

“你怕我?”

“不是怕,是尊重。”

“哦?”

“我第一眼看到你,就知道你不是一般的人,我怎敢在前辈的家附近欺负人?”

“所以你就不出手?”

“是的,我那样跟他说话,是提醒他,可惜他的江湖经验不够,无法领悟……”

“你说的,就不一定对!”

“是。”

“他是一个奇怪的年轻人,心高气傲,而且很勇敢。”

“那又如何?”

“他虽然有点残疾,但这不碍事,他绝对是练武的好苗子。我这辈子中,只遇到过两个像他这样的人。”

水陆天笑了,道:“我看不出来,不过他确实很用功。”

“他还小,再过几年,身体定型了,不再生长时,他将会不一样,而且武功进步会变得一日千里。”

“希望你没有看错。”

“绝对没有错!”

水陆天道:“你难道不请我进屋喝两杯?”

“第一、我不认识你;第二、你跟山庄的任何人不认识;第三、我还不知道你的来意……”

“好吧,我就是为了九月十八的盛会而来的。”

“现在距离九月十八还有很长时间。”

“我想知道没有请帖的人,能不能来。”

“以你的本事,来了没几个人能拦住,要走也没几个人能留下……”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就是那个意思。”

他们很快就进到屋子里。

新鲜美味的野猪肉很快出锅,桌上也摆好了酒杯。

这时候,山庄的另一个巡山的人也来了,而且正是长弓的老朋友老军。

老军也是护林人,他和老长弓是好朋友。

老军年轻时是军人,曾经在一场恶战中段了两根手指,左脚被打折,靠装死活了下来。他有一点本事,所以被慧剑山庄选上,做一个巡山的护林人。

当然,护林人的责任是巡逻山庄的周围的大片山林,阻止外人来偷猎、偷药材、偷名贵的木材。

方圆百里的山地,有官府文书规划属于慧剑山庄的地盘,慧剑山庄可以禁止任何外人,甚至官府的人进入取走这里的东西。

但是,山庄里人都知道,长弓曾经跟老军学武,但是,大家都知道长弓更有本事。老军的功夫没什么了不起,加上他断过腿,走路有点跛,在武林好手眼里,他只是懂得杀人的小把式。那简直不是武功,只是军汉在战场上拼命的把式。

但是,那种把式到了长弓的手里,用得可就有模有样了,所以四个护林人中,唯有长弓算是会一点武功的人。

也许,因为长弓的与众不同,才博得美人心,娶到了向笙女侠做妻子,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当然,向女侠本来是一个寡妇,前夫叫武夫子,因为练武走火而死,在嫁给长弓之前大家都叫她为武夫人。

现在,已经是晚秋,但是,白天的阳光还很火辣,金秋似火。

这里是慧剑山庄后院的小屋,长弓、老军和水陆天在对饮。

一只烤熟的野兔才吃掉一半,一大碗干炒的野猪肚也只吃掉一半,三斤竹叶青已经下肚了,可以说是飘香满屋,让人食欲大增。

“奇怪,早上遇到一个怪老头,他说找什么白狐。”老军喃喃地道。

“嗯,他确实有点怪。”

“你也见到了?这老头无声无息地进山庄,然后就离开了。”

“嗯,昨天见到。”

“你不觉得他很奇怪?”

“他是一个疯子!”

“我本来要赶他走,可转眼就不见他了,他飞得很快!”

“嗯。”

“不知道大庄主是否遇上他……”

“这老家伙绝非一般人。”

“我想,他既然不是来找麻烦的,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是,确实跟我们没关系……”

夕阳正红,远山上的很多树叶,已经被风吹干。一阵阵清风吹来,带走满屋的飘香。

老马从外面闯入小茅草屋里,脚步匆忙,对长弓断断续续地说道:“不好了,你的女儿,她……出事了,你,你……”老马叫做马再生,也是护林的佣人,只是有严重的结巴,今天能把前面一句话得很顺 ,已经算是不错了。

“坐下来喝两杯,慢慢说!”长弓喝了一口酒,感觉还很满意。吃新鲜的肉,喝着上等的竹叶青,他自然很开心。

老马涨红了老脸,跺了跺脚,急促道:“你的女儿,她……”

他的话还没说出来,长弓已经站起来,拉住他的手,急道:“什么事情,慢慢说,不急!”

老马用手指在桌子上写:她在杂货店打架。

长弓飞似的冲出门,就像一匹奔跑的快马,瞬间消失在门外。

“你们慢慢喝,我很快会回来!”

王家杂货店是华兴镇上最有名的商店,里面的东西又多又杂,在别的店里能买到的东西,在这里都能买到。

据说,王家杂货店遍布疆南,而这里是它的一个分店,而这里除了卖生活所需的东西,还卖有吃的、喝的。店门外是一个大院子,这里每天都有人来人往。

此时,王家杂货店的院子里,已站满了人,最显眼的是三辆马车上的三角青旗,青旗上面还绣“青远”两字,那是青远镖局的镖旗。

肖诗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亭亭玉立,是标准的美少女风姿。她的对面是一个年轻女子,正是青远镖局的主人董燕。

她们如此站立的姿势,正是要来一场比武较量。

当然,肖诗就是老长弓的女儿。她身后站着一个满脸鲜血的人,这个人叫做杨耿,他衣服也占了许多鲜血。谁都看得出她找上董燕,并不是因为她仇视董燕,而是为了杨耿脸上流出的血而出头的,当然,也可以说她在用武力来为杨耿讨回公道。

她虽然还很年轻,但是,她拔剑的手法已经很老练,也很懂得用剑。

杨耿一手捂住额头的伤,笔直站立,目暴凶光,嘴角露出得意的微笑。

此时,王家杂货店的院子外,除了木兰兴外,其他的镖师都站在董燕的身后。

肖诗是一个年轻的小姑娘,所以众人只好让董燕来处理,何况肖诗指名要找董燕。

董燕的脸色苍白,有点没精打采的样子。她不动,连剑柄都没有握住。

她一向不喜欢拔剑,她的剑在万不得已之时,才会轻易出鞘。

她也很年轻,但是,她能领导闻名天下的青远镖局,而且早已名传天下,所以,面对着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肖诗,她根本没想过拔剑。

如果不是面对肖诗这么一个小姑娘,她就不可能亲自应战,因为她的随从绝不会让她轻易去对付任何人。

肖诗剑拔出后,瞬间就虚刺出五剑。她用的是不攻敌,先防敌的招式。她瞪着董燕,声音有几分激动,又有几分气愤。

“好的青远镖局的局主,今天我来讨教几招!你拔剑吧,赢了我手中的剑,就没有人找你们的麻烦了。”

围观的人群已经退出圈子外,除了董燕身后的镖师们。

看热闹的人不少,很多人低声议论。那些认得董燕的人,都知道没有看头,因为他们知道肖诗不知天高地厚,自取其辱。

董燕淡淡一笑,不说话。她一眼就看出肖诗剑法中的两处破绽,但是她依然没有动,因为她不知道肖诗的来头。

她并不想击败这个比自己还小的,而且没有任何名气的姑娘。她打算让肖诗知难而退。

“不许动手!”

一个急促的声音刚传出,人影就冲到肖诗面前。

肖诗的剑很快就到长弓的手上。

长弓夺剑的过程很快,很巧。

“爹,是他们动手先欺负人,他们打伤了人,你应该评评理!”

肖诗涨红了脸,焦急喊道,却没敢去夺剑。

“胡闹!”

长弓只说两个字。他仔细打量董燕,又向众镖师扫了两眼,微微皱眉,才摇了摇头,轻轻叹息。

他传身,正要拉女儿离开,就看见杨耿,于是板着脸,怒目瞪了一眼,伸手指了指杨耿的鼻子,重重地哼了一声。

老军和老马也很快冲到长弓身边。

老军也重重“哼”了一声,指着杨耿的鼻子,怒道:“小子再敢乱来,小心你的狗腿!”

杨耿一手遮脸,宛如过街老鼠,一溜烟往人群里窜逃,一句话也不说。

长弓硬拉着女儿离开。

董燕忽然鞠躬道:“多谢前辈解围,还请前辈评理!”

老军朝杨耿消失的方向望去,脸上露出怒色,气愤愤地道:“这事有什么好说的,那小子活该,肯定是想偷你们的东西才被打了吧,他居然用花言巧语欺骗肖姑娘来闹事!应该打死那姓杨的小子!”

史义山笑呵呵地走向长弓,抱拳道:“几位明白就好,在此谢过了!”他望着白马,继续道:“不过,他是被那匹马踢伤的,我们可没打人。”

大家的目光都投向院子外的一匹白马,它看起来很特别,但又有让人说不出其特别的地方,它正是董燕的坐骑,是一匹难得的千里马。

老军点头道:“嗯,他偷马不成反被马踢伤,这小子也真是乌龟蛋,哈哈!”

长弓的目光在马鞍上停住,缓缓的道:“他不是偷马,是偷马鞍上的东西。”

马鞍上有铜铃铛,也有银铃铛,大概也值几两银子。

长弓转身看着董燕,目光温和,缓缓点头道:“多谢姑娘手下留情,再见!”

“客气了!”董燕鞠躬回答。

长弓拉着肖诗往回路走,根本不多看众人一眼。

肖诗凸起嘴唇,很不情愿地跟着他走。

因为她还没发现错在哪,她还想知道自己是否能打败董燕。

她总觉得整个镇及方圆千里之内,没有哪个年轻的女子能打败她,所以她认为自己有能力,也有资格跟董燕讨教,比个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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