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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白小谢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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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毫无疑问,麦爷知道龙象女的来历,因为是他亲手捡到她,再带她来开罗的。

  “这些话,翻译成地球文字,可以近似简化为‘龙、象’两个字,麦爷读懂了她的话,才帮她起名为‘龙象女’。陈鹰,你当然很想知道她的来历,对吗?现在我就告诉你,她是从遥远的宇宙空间里坠落地球的,来自于冥王星。麦爷遇到她时,脑子里已经很清晰地勾勒出了对方飞船的航行路线,或者说,他是因为脑电波的活动指示,才在最合适的时候站在最恰当的地点,最后把龙象女领了回来。”

  白小谢的话,让我对麦爷改变了从前的看法。他也是会动心机的,为了隐瞒一些东西,故意含糊其辞地顾左右而言其他。

  “龙象女是冥王星来客”这种论调的确令人震惊,但我随即想到:“白小谢在这件怪事里担当的又是什么角色?”

  当他拥有了麦爷的思想后,是不是也就明白了当年麦爷与龙象女相遇后还发生了什么?

  “怎么能让我相信你说的话?现在杀了你,是不是麦爷等人的思想也会一起死掉?”早在白小谢杀死麦爷的时候,我就有了杀敌之心。像他那样的邪恶行径,总有一天会害了更多的人,成为为害地球的邪派怪人。

  “当然,覆巢之下,安有完卵?现在,我的大脑就是这几百个江湖大人物的灵魂栖息地,一旦我的大脑停止运转,那些灵魂便会瞬间四散,再也无法搜集回来。”白小谢自鸣得意地轻笑着,并不理会我的满腔怒气。

  再度四顾,我感觉这里与其说是一间秘室,不如说是一只方形的金属盒子,被某种力量深埋于大厦之下,最终被白小谢所占据。

  左侧墙边并排放置着六台电脑,屏幕上显示着的是六幅专业性的人体结构图,分别展示的是一对男女的幼、中、老三个生命阶段的身体状况,各种筋络、关节、穴道都用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文字标注着。

  “陈鹰,我一直以来便有个想法,要吸取一个无敌勇士的思想,来充实自己的脑部结构。昔日在泰国瞻仰你的照片,便立下了以你为吸取对象的誓言,现在终于等来这个机会了。所以,无论如何,这一次我不会再错失良机——”

  他猛的拍掌,我身后的门倏的关闭,室内的灯光也一下子强盛了十倍不止。

  “能被你看上,我很荣幸。”我冷笑着回答。以他的武功,要制服我还得再练几十年才有机会。我的想法跟他差不多,不过是要把他擒回地面去,交给警察部门慢慢审讯。

  “我看得到你的思想,不信,请向左侧第一台电脑上看——”他得意地笑着,向墙边一指。

  这一笑,掺杂着十几种移魂术的手法,但我全神贯注地提防着,根本不上他的当。蛇王这一派的武功并不高深,毕竟他是以毒品和毒药走私为主业,并不需要经常与强敌对阵,所以我才有信心防得住白小谢的一切偷袭暗算。

  “白小谢,别费心思了,移魂术对我没用。”我稳稳地站着,气沉丹田,摒住呼吸,既不看他的表情,也不跟着他的手指方向转身。

  “那么,我就带你去见识一下移魂术的最高境界,怎么样?”他的手指在安乐椅的扶手上轻轻一点,房间里的强光骤然消失,从至亮转为至暗。我无声地向前滑步,凭借灯光消失前的刹那印象,直扑白小谢。

  现在,我可以不杀他,但一定会把他交给警方审讯研究,看看有什么方法能把老班等人的思想重新恢复过来。莲花小娘子自爆后尸骨无存,我也许可以拿回老班的思想,给他的孩子们留下最后一点关于父母的记忆。

  蓦的,我感觉脚下猛然一旋,地面迅速倾斜,在我还没来得及扶住任何东西之前,整个人都倒立过来,变成了头下脚上的状态。不过,我并没有跌出去,而是以这种怪异的姿态牢牢地站在地上。

  “这是一种无法解释的超重力状态,简单来说,就像把我们脚下的地球缩小十五亿倍,让它变成附着在脚掌上的一粒微尘,但我们赖以生存的地心引力仍在,还可以在引力作用下,永远踩在地球上——”

  白小谢走过来,顺手一拖,一台电脑移到我的眼前,上面显示出一个人脑的动态模型,红色的血流正在脉络间涌动循环着,灰白色的脑髓体也在有节奏地颤动着。

  “看看,这就是江湖第一奇侠陈鹰的脑部结构,现在,只要我愿意,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你的任何脑部器官。我并不想杀你,就像当时并不想杀掉麦爷一样,是他自己要主动求死的。众所周知,人类的思想活动要依靠脑细胞之间的有氧交换来完成,假如失去了这一团灰色的东西,思想的行动动力便彻底消失,普通人随即会变成什么都不懂的白痴,只知道简单地重复一些别人设计好的动作。反之,得到那些脑部营养的人,只要通过合理而科学的培养方法,就会完全替代那个死去的人。换句话说,就是我变成陈鹰,而陈鹰则变成智商垂降为零的呆子。”

  他在电脑屏幕上指指点点着,仿佛把我当成了已经攥在手心里的战利品。

  我挪动了一下脚步,这种倒立行走的方式的确令人难以接受,全身的血液似乎都要倒控到头顶上来。

  “很久很久以前,我从蛇王的保险柜里偷到了一本名为《追梦天机》的秘笈,上面说,大功告成后,能够认识到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极乐世界。当时,我只有六岁,所有武功都刚刚入门,对一切秘笈都大有兴趣,结果,就按照秘笈上所载的修练方法日夜苦练,终于在十一岁那年,到达了秘笈上说的境界。呵呵,那种感觉果然奇妙无比,一个人遨游在别人的思想世界里,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他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但我知道那其实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因为每一个修练《追梦天机》的人入门第一步便是要“挥刀自宫”。这种武功,据传是明朝初期一个皇帝身边的得宠太监所创,本意就是引诱那些身怀绝技的江湖高手变成跟自己一样不男不女的怪物。结果,很多练武成癖的人获得了成功,得到超能力的同时,也发现自己成了最没有价值的牺牲品。

  只有极其变态的男人才能创制这种变态武功,而白小谢在几百年后又走上了古代高手的不归路,引刀一斩,从此不辨男女。在金冠大厦外第一眼看到他,我就觉察到一些异样,现在,一切疑问全都解开了。

  “《追梦天机》并没有教人吸食脑髓的邪恶章节,难道是你天资聪颖,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自创了这种饮鸩止渴的方法?”教官博览群书,熟知华裔江湖上的种种典故秘笈,他便曾对我说过这本书的事,但绝没有白小谢所用的肮脏之极的吸髓手法。

  白小谢一阵狞笑:“当然,我只是把蛇王的武功和《追梦天机》做了有机的结合而已。蛇王喜欢吸取巴西大斑眼镜王蛇的毒素和苦胆来增强身体抵抗力,强身健体的同时,最后却造成了内分泌系统的慢性中毒,只能靠巨量注射抗生素来排毒。我对此做了足够的改进,吸收每个人身体的精华部分,呵呵呵呵……”

  他果然是个聪明而善于学习的人,可惜却没用在正道上。

  “从十一岁到二十五岁,我体内贮存的人类思想越来越多,但只能进来却无法去芜存菁、融会贯通后变成自己的知识。当这些东西越来越多之后,终于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特别是那天袭击了麦爷之后,他脑子里的海量思想元素根本装不下,我的身体反应速度降到最低,这才被印度人所擒,被抓到大酒店的八层里,去见那两个大人物——”

  白小谢被擒时,我也在场,并且成功地阻截过他。

  很可惜,像麦爷那样在江湖上纵横驰骋过的大人物,本来可以安安稳稳地归隐林下,平安终老的,但一个龙象女、一个白小谢,便把他推上了无可避免的断头台。

  “后来呢?印度人集体失踪,只有你幸运地活下来了?”我无法想像大厦的第八层里发生过什么,但纵观那伦带来的高手,没有一个能与龙象女抗衡,一旦发生战事,他们只能坐以待毙。

  白小谢狡黠地笑起来:“哦,我一直都是相当幸运的,当时,是龙象女救了我,并且在几小时内就打通了我的体内思想转换过程,让我可以突然又精神焕发地工作了。在这个黑暗的世界里,我体内的各种思想正在缓慢释放出来,然后分门别类地成为自己脑子里的东西,相信不久之后,我将成为一部真正的人类思想百科全书,把几百万高手毕生的修养为我所用。那时,我将是……我将是……”

  他太兴奋了,一时间无法找到合适的词汇来形容自己的未来。

  “那时,你将是一部超级电脑,而且只能是电脑,不再是一个完整的地球人。”我为自己所下的这种结论而震惊,因为根据白小谢的描述,他练过的《追梦天机》恰好被龙象女利用,因势利导地将其改变为查阅人类思想的电脑终端,而本人却毫无察觉,永远都是在心甘情愿地去完成这件事。

  白小谢一怔,随即缓缓地点头:“你说的非常对,我会变成他们的超级查询终端。但是,你知道吗?他们才是宇宙中最完美的个体,比起臃肿笨重的人类身体来,他们拥有的是一种可以随不同环境而变化的身体。”

  他将另外两台电脑拉近,画面上是一长串的地球动物,从牛马狗羊到象狮虎豹,从飞鸟游鱼到软体动物。

  “这些地球生物已经涵盖了空中、陆地、水底三种环境里的生存强者,而他们利用超高的仿生技能,可以把自己完美转化为某种生物,以适应地球生存的需要。这一点,是地球人的科学技术永远都达不到的,你说呢?”

  当白小谢的手指触摸到屏幕时,那些生物便开始了一种快节奏的转变过程。排在第一位的牛瞬间变为马,第二位的马变为狗,第三位的狗变为羊……依次类推,生物链的转化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内就完成了。

  “这些,让你想到了什么?”白小谢很满意这种演示给我造成的震惊。

  “非常奇妙的演变过程,让我想到了《西游记》上的‘七十二变’,但毕竟是电脑演示而已,除非亲眼看到,我是不会相信的。”我并不是一个固执己见的人,之所以如此说,只是要激白小谢把实情说出来。他已经沦为龙象女的帮凶,变成了人与外星人之间的四不像。

  白小谢大笑,得意忘形地在我肩上猛击一掌:“英雄所见略同,当时我见了这种变化过程,想到的也是那本中国古代小说——”

  不等他收手,我的双臂霍的一抖,同时缠住了他的右臂,左脚上穿,插入他的胯下,使出蒙古跤术中的“缠臂拗膝摔”,紧紧地把他控制住。当然,此刻我们仍旧保持头下脚上的姿势,像是两个倒悬在屋顶上的蜘蛛人。

  “你杀了麦爷和老班,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我有责任替他们的亲人报仇。现在,你有两种选择,跟我合作或者干脆去死,请选择吧?”小刀已经从我指缝中弹起,冷冷地压在他的喉结上。

  “唔,这个变化非常有趣。不过,你有没有想到,人类的武功总是有技术极限的。比如现在,你依靠关节的拗弯和小刀压颈,以为制住了敌人的要害,可以稳操胜券,下一秒钟,你就会知道——”

  他的身子骤然变得又软又滑,像一条刚刚离开水面的大鱼。

  我再次发力,企图扣紧他,却更加速了他的滑开。稍稍迟疑之后,我的小刀竟然从他喉结上滑开,根本刺不下去。

  “看,再用人类的格斗思想考虑问题,已经是大错特错了。”他巧妙地后退三步后,满意地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那一瞬间,我产生了“自己抱着的是一条大蛇”的错觉。

  “很奇妙,真的很奇妙,佩服。”我苦笑着收刀,这种莫名其妙的失败之前从未遇到过。

  “刚才,你已经体验到冥王星人的变化效果,是不是?”他得意地轻抚着自己的脸,轻快地旋身,把所有的电脑拖向我身边。

  我耸耸肩膀,望着其中一台电脑上的闪烁星空,从太阳系的几千颗明星里迅速找到了冥王星的影子。假如龙象女来自那里,光临地球的使命会是什么?难道就像所有科幻作品里描述过的,他们将肆无忌惮地毁灭地球,或是干脆鹊巢鸠占般据为己有?

  “看,那是一颗多么迷人的星球,在浩渺的宇宙之中,只有它的子民可以自由穿梭于星海之间。远古时代的埃及人,把从天而降的他们称之为‘天神’,期待这些天神的使者能够降下甘霖、赶走饥荒,人人都以成为他们的仆从为荣。毫无疑问,历史记载中高高在上的法老王们,都会在天神的巨大威力下战战兢兢地跪拜,老老实实地收起自己作威作福的那一套。可惜,我没有生在那个美妙的年代——”

  只要是一个正常的地球人,是说不出白小谢的这番言论的,不过,他恰恰不是一个“正常男人”,生存在不男不女的夹缝之中,难免会有很多稀奇古怪的念头冒出来。

  “抱歉,我看不出冥王星有什么迷人之处,九大行星中,它的地位最微不足道,比起蔚蓝色的‘生命之星’地球来,可以说是寒酸之极。能否告诉我,龙象女这一类人到达地球的使命是什么?还有,她把危月燕变为人皮,又有什么意义?”

  危月燕是龙堂的人,这一次有太多黑道势力被无由牵扯进来,大家都还没有弄清真正的敌人是谁,一直在进行一场稀里糊涂的战斗。

  回顾冥王星的资料可以知道,这颗行星发现至今只有六十多年,又小又远,是目前大行星中面目最为模糊的一颗。上世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是太阳系航天探测的黄金时代,九大行星中已有八颗被行星际探测器近探过,只有冥王星是航天器未涉足的死角。在各种天文书刊中给出的行星参数表上,冥王星这一栏留下的空白最多,即使有某些数据列出,后面备注栏目也被打上问号,表示存疑待查。

  世事偏偏如此奇怪,当地球宇航专家们以为要揭开冥王星的面纱上天无路时,这颗神秘星球上的子民却已经早早地涉足地球,只不过是以另外一种极端奇怪的方式。

  白小谢对我的讥讽并不在意,在其中一台电脑的触摸屏上飞快地点击着,画面的一侧突然出现了希薇的身影。紧接着,冷馨的影子也在画面上出现,与希薇并排而立。

  “这是你的思想中存在的东西,我似乎看不到什么有价值的资料,除非……除非是……”白小谢沉吟着,画面一阵急速跳动,再次停下来时,剩下的是冷馨和巍峨的胡夫金字塔。

  我的一切行动都是围绕着搜索冷馨进行的,所以她在我的思想里占据着最重要的位置,这一点毋庸置疑。把脑电波转化为现实图像是地球科学研究中的一项尖端技术,只有英国剑桥大学的超能物理试验室取得过一些进展,但却不如白小谢目前操纵的机器先进。

  “她在金字塔里——你一直以为她在金字塔里吗?那么,普罗米修斯之火呢,又在哪里?又在哪里?”白小谢用力拍打着屏幕,各种繁复的图像急速更迭闪现着,大部分都是残缺不全的。

  画面停顿时,只剩下大金字塔的形像,矗立于明月高悬的青天大漠之中。

  “你脑子里只有它?天哪,这座不会说话的人类建筑有什么意义吗?难道它能告诉我们超级能源的最终下落?”白小谢开始变得愤怒,手指狠狠地点戳着屏幕。

  假如电脑解读的就是我此刻思想的全部,我也不清楚为什么要让大金字塔在自己脑子里占据那么重要的位置。

  唐美曾带我进入塔身上的大洞,王诗的发现曾让我确信冷馨就在大长廊附近——以上两点,或许就是这个问题的唯一解释。随着我的思想活动,屏幕上立刻出现了唐美和王诗的图像。

  白小谢一愣,随即叫出了唐美的名字:“赏金猎人唐美?这又是代表什么意思?”

  我无声地向他靠近一步,希望有第二次攻击的机会。

  “普罗米修斯之火到底在哪里呢?”他摸着自己的下巴,喃喃自语着,忽然大声警告,“别碰我,否则下一秒钟麦爷就是你的前车之鉴。”

  我还没来得及出手,屏幕上已经出现了一柄闪着寒光的小刀,那自然代表了我此刻的思想活动。

  进入这间金属房子已经有半个小时,相信上面的人会及时察觉异样,然后报警。既然无法制服白小谢,那就只好暂时偃旗息鼓,静观其变了。

  “据说,麦爷那一派的高手,一出生起就要向体内植入‘勾魂虫’,那种东西含有剧毒,除了可以帮助降头师增加功力外,更能守护主人的元神,成为一种关键时刻与敌人同归于尽的护身符。这一点,你知道吗?”

  我不动声色地提起这件事,目的是扰乱白小谢的心神,令他不知不觉露出破绽。

  “知道,但却没发现‘勾魂虫’的影子,或许麦爷在长久的修练过程中,那只‘勾魂虫’已经被其它毒虫相克而死了吧?”他呆呆地盯着屏幕,随口回答。

  “不可能。”我斩钉截铁地否定了他的答案,“‘勾魂虫’是不会死的,除了忠心耿耿地守护元神外,只会听从主人的驱使。你杀了麦爷,难道他不会在临终之前,奋尽余力一搏,把‘勾魂虫’送入了你的体内?”

  降头师的秘术千变万化,临死前的聚力一击必定是一生武功的精华。我一直以为麦爷是这一代的降头师之冠,不会轻易赴死,更不会随随便便被人杀死。

  白小谢沉默了几秒钟,才一字一句地回答:“不,我了解降头师的一切秘术,假如体内受到‘勾魂虫’攻击,早就察觉到了。你我都很明白,‘勾魂虫’犹如一颗埋藏在经络里的定时**,一旦自爆,宿主必死无疑。”

  从这段话里,我听得出,他虽然进化到四不像的地步,却仍然如普通地球人一样,非常怕死。

  等不到我的回答,他霍的抬头,死死地盯着我:“你是最后一个跟麦爷交谈过的人,他说过什么?”

  我坦然地迎着他的目光,缓缓摇头:“没说什么,假如有难以放下的事,他自然会第一个告诉龙象女,而不是我。”

  白小谢“啊”的一声大叫,瞬间恍然大悟,双掌按在左手边第二台电脑上,大声地自言自语:“好好,我把他的思想再翻出来看,连看十遍,一定会找到‘勾魂虫’的下落,一定会找到。”

  他的额上已经渗出了点点滴滴的冷汗,连续跌落在手背上。原来在这个倒立的空间里,汗珠仍旧是落向脚下,与普通的地球空间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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